由南向北砂石路我骑摩托车在右侧行驶,到路口处我右转,我已经减速,正在这时我身后又上来一辆摩托车,没减速,直接他的前轮撞在我的右侧前减震上了,我们都摔了,可是我的手指头掉了两根,没有接上,(南北砂石路,东西是主公路板油路)我在去医院的途中报警了,可是交警来了后,现场没有了,交警最后出个材料是无案发现场,双方口供不一致,(前轮撞我的右侧前减震这个是交警给我的数据,)我们双方都没有驾驶证,但是我有行车证,那个人什么也没有,请问我起诉他,法院会怎么划分我们的纠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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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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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
追问:交警部门说无案发现场,我们两个人的口供不一致,划分不了责任呀,交警部门让我起诉呀,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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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是同等责任
追问:那我手指头掉了怎么算呀,?
解答:到法院起诉,请求对方赔偿,详情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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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