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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逃税数额多大构成走私?

刑事案件
2016-04-19 14:23:5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1)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2)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3)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处罚:
      (1)偷逃应缴税额在25万元以上不满7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偷逃应缴税额在75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偷逃应缴税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你好,划清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界限。两者区别的关键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法定的5万元以上,未达5万元的按一般走私行为处理,5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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