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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于2015年协议租用东莞市*的房(约6o~平方)作办公室使用,租期三年,租金3000元(不包水电,)现管理方提前依重新规划重建为由,提`早两年收回房屋,因我方装修费用了大约25万多点,(包电器和办公用品,)这种情况我方应怎样合理申请补偿和无法正常办公补偿费,谢谢

合同纠纷
2016-04-19 15: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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