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我原本是被害人,可是中了对方家里的陷害我去翻供了 但是我现在已经跟公安局说实话了 我还是未成年 检察院会不给下批捕吗?

刑事案件
2016-04-20 14:58: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上述是法律规定应当批捕的情形。你说的不是很详细,自己先对照一下吧。与办案机关及时沟通,对于案件情况实话实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