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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11月13日因交通事故受伤行脾全切手术,经法医鉴定为1,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2,伤残等级为八级3,误工休息为120天,伤后需护理60天,营养60天。我现年38岁,有一8岁儿子,一14岁女儿,上有65岁父亲需要赡养,事前有一小型服装加工厂经营,本人户口为汉川市农村户口,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特向贵所咨洵我这起事故能得到多少赔偿?望回复为感!!!

交通事故
2016-04-13 09: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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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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