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和她丈夫离婚,女方提出离婚,他们是在1996年登记结婚,在1997年男方房改的时候买房,现在因为感情不合,且到现在为止已经分居2年以上,那房子一直是男方一人花钱买下。
我朋友现在和他离婚,她是否能够得到房子一半财产的赔偿,那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律诉讼,我朋友能否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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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婚姻期间的收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相反约定,你朋友他们又没有约定AA制,就算钱都是由男方出的,名字是男方的,你朋友也有一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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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有一点我没有讲清楚,我的这个朋友和他现在是再婚,并且婚姻时间已经超过8年,
是否新的婚姻法中作出司法解释,
如果夫妻是再婚的,时间不超过8年,则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还是夫妻是再婚的,房子就不可以分割,因为那个房子的房产证写的是他的名字,并且是他一人出资?在线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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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子是婚后男方在房改的时候买的,并且现在房产证上写的名字为男方名字,我朋友(女方)对这个房子没有出过钱。这样我的朋友离婚时是否还可以对这个房子进行分割,
是否可以得到房产的一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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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诉讼可以取得此财产或适当补偿。
至于协议离婚,可看双方自愿之协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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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确这个房子是再婚前购买的还是再婚后购买的,才可以确定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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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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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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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