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2002年5月进入了一家公司上班.职务:经理.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卖保健食品和让客户投资.当时的待遇是只拿销售额提成38%没有底薪.到了2003年9月份他离开了公司到外地发展.今年的4月末从电视上得知公司涉嫌诈骗老板被抓,并且要找回原来的员工调查.因为他和公司没有签定合同,走时也没有履行手续.但是从他的部门有几十个客户投资了几百万的资金.所以.想咨询一下 他在公司里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还有一个人和他一起共同管理,公司拿出部门的销售额的38%给每个部门(公司有6个部门负责销售,其他还有负责客户投资的山庄建设的部门),然后由各部门的负责人个下面的员工发放工资,但是他真的是把公司的事情都当作一份工作来做的.直到总是有工商等部门经常的来公司,同时内部事务的矛盾,才离开了.但他没有和他的客户说过他的离开,是不辞而别.这种情况下,有人劝他到其他地方避一下,他固执的认为他没有错,他拿的是工资,也没有犯法.他该怎么办?
-
你好:如果没有做亏心事,就心安理得的做自己的事情;在执法环境并不很好的当今,还是别主动找他们为好。但是相关部门找到自己时,应该积极配合工作。
-
不对,你的朋友该负一定的责任,尽管他主观上没过错,但他没尽到对自己工作性质合法性的注意义务,导致顾客受损失,所以该负一定责任
-
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是不会构成诈骗罪的。
-
同意2楼的意见
-
应主动找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如果真如楼主所说,应当不会构成诈骗罪。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