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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4年12月18日至2015年4月24日休产假,共计128天,期间单位没给任何待遇,社保虽未中断,但个人与单位部分全部由本人支付。现在还未辞职,准备今年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请问过了时效吗?

民事相关
2016-04-15 09: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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