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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开商收三通费,我想问问,合理吗?单独收取三通费3882

其它综合
2016-04-11 10:00:3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房开商是否能收取“三通费”要看审批房价的时间。凡在2008年1月28日之前进行价格审批的经济适用房就需要交“三通费”,之后的就不用交。但是《规定》不包含非经济适用房屋,商品房“三通费”的交纳也是由物价局核准后收取的。

      据了解,2008年1月28日之前由市物价局审批的经济适用房就没有把“三通费”纳入房价,开发商向购房人另行收取“三通费”是合理的。但是,2008年1月28日之后,根据市政府(2007)96号文《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贵阳市物价局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已含水表、煤气安装工程费,建设单位将不能在价外收取。

      如何判定是否该交“三通费”?
      但是,当买了经济适用房后怎样来断定这套房子是否要交三通费呢?贵阳市物价局提醒消费者,如果对房开商所收的“三通费”有疑问,可以要求房开商出示市物价局的价格审批文件,看审批的时间。在2008年1月28日之后审批的文件上,明确标注“已含一户一表的电表、自来水水表、管道煤气等建设费用”的,将不能再收取“三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