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5年12月15日有一笔 强制措施未处理的原因是;未带驾驶证,因为家中有事 违法一直未处理,当时开了一辆面包车,因为当时车强制险到期了,车子没有审验,现在要我到交管局处理当时的违法 车子不是我的,老板不要车了,现在也找不到老板,交管局要来承担车子的拖车费和保险 和验车,等一系列罚款,共计30000多,不交清就不能验本 和换本,我想知道这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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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不服,建议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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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服,建议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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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复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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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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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不服,建议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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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