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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车祸受伤,导致胳膊肱骨骨折 骨折处神经受伤,在当地医院接受救治 医院提出转上级医院,因经济有限,无法转院,当地医院请上级医院专家治疗,手术后专家说神经有损伤。但术后一年半神经恢复无效。之后去省级医院接受治疗结果神经完全断了。这跟第一次当地医院有责任吗?之后查看了当地医院请的专家他不是做神经方面的

其它综合
2016-04-11 10:29:47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向当地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 您好,可以起诉维权。要求第一次就诊医院赔偿。
  •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可以详述案情
  • 您好,可以详述案情
  • 你好,可以找医生看看先。
  • 建议详述案情
  • 你好,可以起诉维权。
  • 那就有责任。
  • 你好,建议进行鉴定,根据结果确定
  • 你好,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您好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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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