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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婚前口头约定婚后不要孩子,女方同意后我们才结婚。结婚一年多后,女方意外怀孕,我坚决要打掉,但女方家里坚决不同意。无奈,我提出生的条件:由女方父母负担小孩初中毕业以前的所有费用,小孩初中毕业以前的任何事情与我无关;女方父母说只要生孩子,由他们负担小孩高中毕业以前的所有事情及费用,小孩高中毕业以前的任何事情与我无关。我说你们负担不起,他俩说,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说到做到。还连续几个月带人到我家打牌,劝说不要打胎。当时这事很多人都知道,但我怕口说无凭,只有人证不保险,要女方父母立字据,遭拒绝,女方父母的熟人说,他们是很守信用的,以前那么困难,他们还把四个子女都养大成家,现在只一个完全没问题。我一直担心不立字据,只有人证不保险,多次要求他们立字据,他们一直拖,直到孩子出生还未立字据。我对妻子说,我不要孩子,如果你非生不可,一切事务与我无关。妻子表示同意。即便如此,我仍在各种场合声明坚决不要孩子。孩子出生后,女方父母兑现承诺,但不到一年,我的担心变为现实,女方父母根本就不兑现承诺了,以后多次讨要未果。现在孩子6岁多了,我忍无可忍要离婚,离婚后不要孩子,我能要求不出抚养费吗?分割财产时能把孩子的因素考虑在外吗?

婚姻家庭
2006-02-15 07:17: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世间还有楼主这样的人呀,真是少见,少见。
    就算女方父母立了字据,该字据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如果你不想要子女,不想尽父亲的责任,就不要结婚,就不要有任何性行为,这不就好了,即然脱离不了人的范畴就要做人做的事,这不是在骂你。食色人之本性,人是一个生物体,在维持自我存在的前提下,其最大的任务就是繁衍及抚育后代呀。
  • 唉!
    女方有生育权。
    孩子是你的亲生孩子,你要与女方一起抚养到他成年,如果离婚,女方可要求你付抚养费,当然,女方说“不用你付”那你才有免责的可能性,只是可能性,孩子将来也有可能会要求你支付抚养费的。
  • 罪过、罪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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