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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领结婚证,孩子二十三了,想离婚,怎么办离婚

其它综合
2016-04-06 15:06:4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1、1994年以前双方共同生活,并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也就是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岁,双方不是近亲,没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在一起以夫妻的名义生活,构成事实婚姻。
    2、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另一方不同意的,法院应依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法院不应该判决双方离婚。
  • 你好,先补办结婚登记。若对方不同意补办的,且是1994年2月1号之前同居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起诉离婚。若是2月1号之后同居生活的,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 你好,可以直接分手
  • 属于事实婚姻,需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请采纳。
  • 直接分手即可。
  • 你好,如果是1994年2月1号之前同居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先补办结婚登记。再办理离婚登记,若对方不同意补办的,可以起诉离婚。若是1994年2月1号之后同居生活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 自动分开即可 有财产的可以要求诉讼分割财产
  • 您好,属于同居关系,不涉及离婚问题
  • 不用离婚,因为你本来也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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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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