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婚前给儿子买的婚房,女方提出要有房子。父母答应给儿子,只有一儿子说房子就是儿子的。婚后房照交付儿媳,但房照是父亲名,房子在路边,婚后3年就出租了,租金归儿子。后来儿子花钱又扩建91平,把住宅变更为商服。从1993年一2010年动迁此房没有争议。2012年9月母亲去世,留遗嘱此房1半归三女儿所有,遗嘱2012年5月写的。三女儿起诉父亲要求分割。父亲一直承认给儿子买的婚房,后儿子花钱扩建。请问此房应与三女儿分割还是归儿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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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该房产最后登记名字为准。如登记在儿子名下,则父亲无权处分;如登记在父亲名下,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则依据遗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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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该房产最后登记名字为准。如登记在儿子名下,则父亲无权处分;如登记在父亲名下,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则依据遗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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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当归父亲主要所有,但母亲份额应当属于三女儿,房屋扩建部分儿子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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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当归父亲主要所有,但母亲份额应当属于三女儿,房屋扩建部分儿子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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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