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问题如下:
朋友新创立公司,全部自己出钱,邀请我帮忙,承诺正常发工资外,还赠送一定百分比的股份
请问这个股份一般如何确认,签合同还是如何?
是否有法律规定,怎样保证我的权利?
怎样保证公司权利,让朋友作为老板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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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朋友的意思是要让您作为股东还是说给您一定比例的收益权……实际上股东身份的认定在商事诉讼中是以实际出资为依据的,“资”并不单单只金钱,这很复杂,我只给您讲和您直接相关的事情……如果您朋友创办的公司没有其他股东,那么他表示无论您是否出资,都给您盈利的一定百分比,那么你们签订合同,加盖公章约定清楚就可以;若有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也在合同上签字……若朋友表示让您做股东,那您则需要慎重考虑一下,尤其是把您记载入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章程时,因为成为公司股东,即意味要对公司承担作为股东的责任。举个例子,比如有朝一日,公司破产、清算、或公司不在经营而仍对外有负债时,时隔多年,也许仍有债主找上门来,要求您因未对公司组织清算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您得慎重一些。今天回来晚了,您之后有问题可以继续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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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建议签订协议约定的,委托律师起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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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股东的需要登记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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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协议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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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委托律师起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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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签订协议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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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建议签订协议约定的,委托律师起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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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作工商变更登记,约定股份比例,分红情况等。若是公司员工,还应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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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具体风险防范措施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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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合同中具体约定赠与公司股权的具体时间,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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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