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先生你们好!
请帮我看看我家里这个事情怎么办, 我父亲与人合伙做生意, 后来生意赔钱, 对方让我爸打欠条(我爸去他家喝酒后写打欠条)。 后来我家里经济困难钱没有还上 ,对方到县法院起诉, 县法院把我家打房子判给对方(对方欠我家的钱没有结算 直接就判分割我家的房子)。 法院判决书写 两层一间 但是对方把我家前面2间门面房直接占了。 我家多年去县法院上诉 法院家是不办理我家的案子 当初法院审理我家打案件根本家不合理 我家门面房价值100多万 法院才评估3万多 请问我还能继续上诉吗 这个事情15年了 我父亲也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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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再审,应当认真收集证据,应当可以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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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将对方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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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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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过了上诉期,你只能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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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了上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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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