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所居住商品房存在外墙渗水问题(已过开发商保修期),多次向物管公司反映,物管公司答复小区这种情况较多,统计好之后联系补漏公司集中进行处理。在拖了很长时间后,物管仍未处理,导致墙面渗水面积由巴掌大小扩大到几乎整面墙大小,我认为物管公司未认真履职,因此拒缴物管费(在此之前的物管费未拖欠过),此时被物管告知外墙渗水问题不是物管必须承担的义务。最终业主委员会出面全体业主投票后动用大修基金(据说物管公司做了部分工作)进行了维修,但仍未解决渗水问题,现物管公司以业主拒缴物管费将我起诉到法院。
我想了解我拒缴物管费的理由合法吗?想要不被法院判决败诉需要收集提供哪些证据?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挽回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