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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5年1月份替朋友担保4000元,是因为打架赔付对方8000元,当时给了4000元,还剩4000元给对方写的欠条,答应对方三个月还款,也就是2015年4月份还完,我当时做的担保三个月后还钱在欠条上签的我名字,按的手印!这钱一直都没还,到现在已经一年了,今天法院给我打电话让我去,请问我还有责任吗?

民事相关
2016-03-30 20: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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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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