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法律问题:我住小区顶层,因该住宅为老小区,没有缴纳维修基金,现屋顶漏雨,按国家物权法及建设部有关规定,屋顶属于公共建筑,而且楼下面住户安装有太阳能,按规定应该所有住户按自己的建筑面积分摊屋顶维修费,但大家都不愿出维修费,物管多次做工作不起作用,我能到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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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房顶屋檐属于共有部分,因此应该由居住在该幢房屋里面的居民共同承担修缮的义务。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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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屋顶市共有部分,所有业主都有权利和义务,不能说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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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角度上,你有权起诉他们要求一起承担屋顶的修缮费用,但是同时这邻里关系的维护会造成很不利的影响,大家以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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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