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对我挺好,但我对他没感情了,想要离婚,但他让我每个月给小孩抚养费1000元,可他在我面前答应我要离,在我父母面前又不想离,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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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否该结束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衡量的。如夫妻感情破裂,单方想起诉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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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下,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结婚自由,离婚亦自由,没有离不了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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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情是维系婚姻的纽带,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在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则可以有两种方式离婚:一是协议离婚,二是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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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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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感情,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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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代理离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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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