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需要咨询的情况如下:
2015年12月底,我通过房屋中介(房天下),确定购买了彭浦地区的二手房。
在签署居间合同后,我缴纳了3万元订金,并在居间合同约定时间内与对方签署了上海房屋买卖合同(房管局监制的标准合同,网签备案),并将首付款52万元(包含之前3万定金转为首付款)支付给对方,同时申请了银行纯公积金贷款100万元。3月20日左右,我的公积金贷款已经得到批准,于是我通过中介通知卖家可以过户,但此时卖家提出违约,并愿意支付违约金20%的房款。确定最后的过户期限是4月1日前(合同约定);
但由于目前上海二手房涨幅已经70万有余,且孩子马上要上学以及新政策的实施导致我承担了更多的损失,所以我希望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不知是否可行,具体的流程以及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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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上海房价暴涨,此类(房东违约)案件剧增,你的情况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同时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之约定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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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聘请律师起诉,二手房过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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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强制过户,律师费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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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解答: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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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金。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应当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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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行,最近这种情况非常多,我们直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律师费按照上海执行价格标准可以协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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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金。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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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房子的话,可以4月1日前先发函催告,如对方未按约定时间来办理过户。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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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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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