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晚上并不是自愿,但是之后女孩想告诉父母又不敢告诉父母。然后他们两个之间又慢慢有了感情然后有了小孩,女孩想要把小孩打掉可是去医院医生说要女方父母签字才行男人说不打了就把女孩带回家和女孩商量把小孩留下来。小孩留下来之后男人就到处乱玩欠下一屁股账跑了,把女孩交给他自己的家人。小孩出生的时候都没能回来看一下,小孩也在刚出生第3天就死了。之后给他打电话却一个都不接,这完全是对女孩的不负责任请问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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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女方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犯罪的。
追问:那如果是要起诉的话是要判几年呢
解答:强奸处三年以上,你的情况因未及时报案,之后又产生感情同居怀孕,要再追究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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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