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5年11月3日下午快18点时,我骑自行车到小卖部买鸡蛋,被从后面骑摩托(无牌无驾照)的撞倒,腰椎第二节骨折,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
事故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交警告诉双方:治疗若花1万,对方百分之百给付,1万以上,对方付百分之70,治疗共花了2·4万,对方只给了6千。
我住了20天医院,请问:对方应付多少护理费?营养费?10级伤残应赔多少?
请问,对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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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赔偿医疗费两万,护理费,营养费,伙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交通费由对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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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协商不成就直接向法院诉讼主张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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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处理,金额比较大,光一个伤残赔偿金就有可能近五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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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城市人员或在城市工作、生活,赔偿金大约八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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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