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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5年11月3日下午快18点时,我骑自行车到小卖部买鸡蛋,被从后面骑摩托(无牌无驾照)的撞倒,腰椎第二节骨折,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 事故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交警告诉双方:治疗若花1万,对方百分之百给付,1万以上,对方付百分之70,治疗共花了2·4万,对方只给了6千。 我住了20天医院,请问:对方应付多少护理费?营养费?10级伤残应赔多少? 请问,对方应

其它综合
2016-03-26 14: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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