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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6被人打致一级轻伤、十级伤残,立案到区刑警大队,2015.10.13送区检查院,检查院自今没有通知受害人家属,绊律师查了还没有到检查院和公诉科,请问下,我们家属还是默默的等,能怎样了解此案,检查院没有期限吗?

刑事案件
2016-03-25 13:47:3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刑诉法规定,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也就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必须听取受害人及诉讼代理的意见的。如果没有通知受害人,案件可能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再移送检察院,检察院重新确定审查起诉期限。
  • 你好!咨询承办干警了解情况,也可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了解案情。
  • 你好,初步判断有可能案件已经到检察院但是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了,审查起诉阶段按照法律规定,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退回补充侦查,另计期限,这样审查起诉阶段最长可以5个月。
  • 民事部分可以先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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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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