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到3个月(现在已经三个月了),由于性格和感情等多方面因素,准备和女方离婚。但是对方不想离婚。由于结婚时间尚短,我感觉对他们有些愧疚。所以当初给他们的十万元彩礼,我也没想要退回。但是和他们商议离婚的时候,他们无理取闹,对方父母要求我赔偿他们的损失一百万,或者还他们女儿未婚的身份。而且用一些可笑的封建迷信借口和活动来给我和我的家人的生活造成影响,从而对我们施加压力。 1.现在我准备付诸法律(县级法院),会有怎样的结果?会不会判离婚?他们的赔偿要求会不会得到法官支持?多久会出结果?(不会调节成功的) 2.现在我对他们已经没有什么愧疚了,如果我主张要回彩礼(父亲直接转账女方银行账户,有据可查),是不是合理?如果合理的话,对方是不是可以说过日子花完了,然后就没办法了? 3.当初女方父母给了7万元,一直在她那里,名字是她父母还是她不知道,而且给的当时就是他们一家人在场,没有证据。这个是不是也算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