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独生女,父母健在,父母名下有两套房产,一套父亲名下一套双方名下。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均已仙逝,父母双方各有4名兄弟姐妹。请问我是房产的唯一继承人吗?我已婚已育,如果我继承房产时,我的丈夫是不是也有继承权?我有什么方法可以不让他继承我父母的两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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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如父母过世,属于唯一的继承人。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在婚姻期间继承房产,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遗嘱指定归属一方的除外。即,要你父母立有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遗嘱载明房产归你个人所有,这样才能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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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书面约定财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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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法律上来讲你是唯一继承人,你可以让你父母立好遗嘱指定由你一人继承,那你丈夫就不享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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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