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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将自己的最值钱的房子给予了儿子!现在即将拆迁!拆迁后房本写上儿子或孙子的名字!那么以后如果儿子或者孙子没有对老人尽到赡养义务!那么老人是否有权拿回之前给予的房子!

其它综合
2016-03-23 17:02:1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
    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是针对法定撤销权而规定的。
    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追问:你好!如果已经赠与!也已经写上被赠与人的名字!过若干年后被赠与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有权利要回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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