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本人给公司造成损失(非本人故意的),现在公司以此为由要抄掉我,但是不给赔偿,这合法吗?劳动局会认为公司的做法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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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如果是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问题辞退,公司可以不补偿,如果不是上述原因,那也要看你是否认可辞退的理由,如果你认可,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支付你至少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自入职日起至被辞退日,满1年算1个月,超过半年不满1年也算1个月,不到半年算半个月)。如果你不认可公司辞退你的理由,你可以拒绝,如果公司强行辞退,涉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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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公司有相关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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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你是需要有相关规定的,如公司章程是否有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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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行为违法,你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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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在劳动合同中,造成工作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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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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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劳动合同如何约定,法律规定,如果员工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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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按经济补偿金2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此外或可争取其他款项。可在律师帮助下收集保留证据并依法维权,律师费可要求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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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造成的损失有多大,公司的行为不一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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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