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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是经朋友介绍帮一私人老板做外墙的,当初雇方也没要求我们要签合同,在高空作业的时候踩断了架子从四楼摔了下来,现鉴定为八级伤残。医生说做完手术最少要三.四个月才可以下地走路,我们都是农村人一家老小都靠他一个人的工资支撑,我想问像他这种情况雇方是否要付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

合同纠纷
2016-03-23 16:46: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单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和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另外,工伤赔偿基数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实际正常工作月份应发平均工资计算,社保赔偿的基数如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则单位要承担差额的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中,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你好,雇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 可争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赔偿,各项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确定赔偿项目、金额并与对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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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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