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所在的公司(供电公司的下属三产企业)已经被另一公司(也是同一供电公司的下属企业)吸收合并。工龄都在10年以上,但都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保及医保,现公司想一次性补助9000.00元作为安置费清退工人,请问: 1.员工的清退赔偿是否合理。2、以前的社保及医疗保险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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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工作年限是十年 只给9000元是远远不够的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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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方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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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同城合并社保流程:参保人的社保因同在一个城市,所以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参保人的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参保人就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也可以登录当地省人社厅、社保局、卫生厅(局)的网站,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的了解咨询。也可以直接向那里反映你的问题,寻求指导和帮助。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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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合并一般指两种情况,一是指,用人单位与其他法人或者组织联合成立一个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被合并的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另一种情况是指一个用人单位被撤销后,将其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另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两情况下,原用人单位在合并后均不再存在。为了保护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承继了原用人单位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用人单位对其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新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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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可提供的保障包括平时正常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大病救助需要在普通医保上另外加保的。大病是没有费率的,全都由个人承单。医保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和员工缴纳而形成的个人账户余额,在个人就医期间的花费首先会用到这部分;另一部分是社会统筹部分,即个人账户余额使用完毕后,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即报销起付线)后的其他医疗花费由社会统筹支付,也就是医疗报销部分。
一般来说,医疗报销费用 = (甲类药物费用+乙类药物费用的90% - 当地报销起付线)*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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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补偿过低,社保可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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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