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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的身份证贷款,我签的字。现正他还不上,银行把我告上法庭。他是三名担保人之一,也给我写了借款证明,并注明贷款为他所用,及不用我负任何责任,我也有证据证明银行知道他是贷款使用人。判决时这个证明有法律效率吗,法院会依据这个证明判他还钱吗

债权债务
2016-03-20 10:48: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和银行之间是借款关系,他和银行之间是担保合同关系,银行会把你们作为共同被告起诉,按法律法院会判决你承担还款责任,他承担担保责任,而不会单独判他一个人还钱。
    追问:问题是借条上他注明不用我负任何责任的,法官会依据借条判他还钱吗,要另外再起诉他吗
    解答:你好,你俩之间的约定属于内部约定,不能对抗银行。若法院判到你身上你还了款,可以向他追偿。
  • 你好!需要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实际使用人
    追问:借款证明上他写明是贷款为他所用及不用我付任何责任的
  • 你好!身份证是不能转借的,你应对你的行为负责。你们内部谁用钱那是你们的事情。你能证明银行明知别人以你名义贷款的,你可以追加用款人为共同被告。
    追问:是另外在起诉他吗
  • 你就是借贷人,银行会起诉你的。
    追问:我可以在法庭上要求他按借钱证明还银行贷款吗?法院会支持我的请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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