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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家中现有一套位于普陀区的公租房需要拆迁,户主为叔叔。由于本人曾在07年 买进卖出过一套公房,叔叔以我办过产证为由拒绝为我申请托底,我目前在上海无房,请问如何主张托底资格并分割动迁款。另,我妈妈的户口在这套拆迁房中,但由于奶奶过世后留下了一套位于长宁区的公房,叔叔提出要我签字放弃继承,才允许我妈分割动迁房,请问我们该如何主张两套房子的合法权益。

继承
2016-03-21 07:49: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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