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起诉:2015年12月我是在被告的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的,但是2016年3月17日上午,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让我撤诉,让我去被告常年居住地再起诉离婚,这样对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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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经常居住地法院审理比较合适,法院也可以自行移送有管辖的法院,你不要自己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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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不应该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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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没有在户口所在地工作和生活吗?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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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已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的话,应该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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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好不要撤诉,可以让法院移送,详情可来律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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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