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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日下午5:40左右在淮阳县龙都大道骑着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到苏花园路段时与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摩托车连人一起撞到,而且相撞的地段没有路口没有左转弯标志,也没有标线,而且转弯的时候也没有打左转向灯,请问让他赔偿都是赔偿什么,能陪多钱

交通事故
2016-03-17 15:19: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需律师帮助当上材料,可以面谈
  • 您好,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相关的费用,希望帮到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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