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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尚志登记结婚的,在哈市能起诉吗?

婚姻家庭
2016-03-16 19:44:5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你好,若在哈尔滨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哈尔滨起诉离婚。
  • 你好,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 如果你们在哈市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哈市起诉。如需帮助,请来电联系。
  •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再看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诉讼
  • 你好,你们如果在哈尔滨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哈尔滨办理离婚
  • 户口?经常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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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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