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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7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与武汉**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我县代理合同 但所签订合同与承诺完全不同(承诺内容:我方给该公司一次性四万八千元 该公司给予我方价值四万八千元货及再赠送价值四万八千元货共计九万六千元 免费送货 免费装修新店面 培训 设计广告牌 )可签订合同后所送货物不足万元代理价 以上承诺均不兑现 有电话录音为证

合同纠纷
2016-03-16 1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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