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侄子在1996年,当年他14虚岁,因好玩,和同学一起去找另一个同学玩,另一个同学不在家,两人就翻院子进了另一个同学的家,见到一个好玩的玩具,还没出来。就被路过的邻居青年,两人约有18-20岁的样子拉出院子,开始对两人毒打,致我侄侄当时眼角出受伤,由于是内伤。当时侄侄怕家人打骂,就没有告诉家里人具体打了哪里。侄侄的父亲就带孩子去了当地的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就做了一个简单的笔录,也没做处理。后来侄侄就发烧,家人也没在意,就在医院治医治,医生一直当心脏病治疗,在医院15天死亡。事后想想侄侄平时没有病,怎么一下就没了。肯定和被打有关。走过信访的路,不了了知。去省信访不受理。公安局也不接受。今年开人大代表会。法律健全了。我们该怎么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万分感谢!

民事相关
2016-03-16 16:33: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