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 因为中介(中间换了好几个经手人)没提醒我把房产抵押证抵押给银行 导致买家迟收了银行放款(卖家现在已经收到放款了),现在卖家要求赔偿违约金,拒不交房。
后来我发现居间协议上有这一条 收到房产证后5个工作日内 要赔偿,但是网签合同中没有这一条!
请问我该怎么办
-
如果有证据证明不是因为你导致贷款迟付,不应承担违约金责任,可以要求房东办理交房过户手续。
-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诉讼。
-
根据合同约定办理。
-
聘请律师咨询
-
律师需要可以
-
你违约在先,需要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赔点违约金即可
追问:但是网签合同 没有具体规定 什么时候交给银行啊?居间协议中有一条 如网签有变更 以网签为准
解答:详细咨询需要律师看过材料才能判断
-
你好,这种情况原则上以网签合同为准,对方构成违约。你可以主张继续交房。
-
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
与房东协商处理,打官司要求交房也可以,时间成本较高。
-
你好,这种情况原则上以网签合同为准,对方构成违约。你可以主张继续交房。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