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我们夫妻于2011年结婚。2013年买房。房子原价值60万,现值45万。房子是丈夫用公积金贷款33万,我们夫妻共同首付28万。并夫妻约定公积金归属丈夫个人所有。在2015年5月丈夫没用公积金偿还,而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他的公积金是每月264元。我们准备离婚。他只同意给我10万元。后续还剩20万元债务由他偿还。我不同意只分得10万元。因为他把贷款额度一次用完了,不同意卖房子。我是否有权能要回前期首付款14万元。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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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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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和还贷部分都有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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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的。建议到我律师所当面谈谈吧
追问:你好!谢谢为我解答。我还想问问房屋财产分割时,如果在不卖房子的情况下,按照原价分割还是现值分割
解答:能要回来需要帮助,和我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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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你们双方婚内相关财产约定。原则属于共同财产
追问:你好谢谢解答。我还想问问在房屋分割时,不卖房子的情况下是按照现值分割吗?我们现在不是卖房子。谢谢
解答:不卖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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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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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房产一人一半,但债务也应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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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