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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前邻要盖二层楼,我们院子跟他家要盖楼的距离是7-8米,这样会不会影响我家采光呢?要留多少米才合适?

其它综合
2016-03-12 21:14: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采光纠纷案件的几点意见(试行)
     为了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合理利用土地,改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的实际和各地习惯,对建筑物采光纠纷案件的审理提出如下意见:
     1、城乡建筑物应符合规划要求,合理利用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不得影响相邻方的采光。
     2、建筑物的采光应保证冬至日午间满窗日照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或者全天有效日照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小时。
     日照时间的认定,应在冬至日进行实地测量或者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测算鉴定。
     被遮挡建筑物窗户底沿应距地面一米以上,其面积大于规定标准(室内面积的七分之一)的,按规定标准计算。
     3、按原基原高翻建房屋影响相邻方采光,或者被遮挡建筑物是在遮挡建筑物建成之后兴建的,不认定为侵权。
     4、被遮挡建筑物是违章建筑的,其采光请求不予保护;遮挡物是违章建筑的,不得兴建,已兴建的应当拆除。
     5、按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的建筑物影响相邻方采光的,应允许兴建。但兴建方应为对方解决取暖、照明、调换住房或者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以受影响建筑物的居住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偿一百元至二百元;被遮挡建筑物列入拆迁范围的,酌情补偿;补偿后列入拆迁范围的,不再返还补偿费。
     两方以上建筑物共同造成影响他方建筑物采光的,应由侵权的各方分别承担民事责任。
     本意见中"建筑物"是指采光面与东西向夹角不超过30度的建筑物(即北正房)。
  • 根据采光日计算距离
    追问:我不懂这个,你说明却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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