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29号晚上出的事故,我在直行道正常行驶和胡同里突然出来的摩托车相撞,导致对方住院了,后来因住院费没协商好车被正常处理了,保险公司到目前为止都没和我见过面,打电话说保险公司不予垫付。我买保险就是防备出现这样的事故的,现在不但不帮忙垫付医药费也不帮忙解决问题,那我还买保险干嘛?交警也不出事故鉴定报告给我,车扣押将近四十天才能给我在此期间的停车费还要自己出,我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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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险公司一般在医疗费超过一万元后才给垫付1万元,需要交警出具先行支付函(你方有责任)。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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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可以要求由责任方分担,医疗费确实过高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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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限额内可以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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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拿车,你可能需要先行垫付,待对方起诉你向保险公司追偿或者你向保险公司直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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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