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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我哥担保,因为没有办理房产证当时我和媳妇共同签字拿购房合同抵押,抵押没有去公证和登记,按揭房并且是唯一住房,父母跟我们夫妻在一起住,一共五口人。现在对方起诉,我的房子会被强制执行吗?

房产纠纷
2016-03-12 10:27: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追问:我知道我得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我的房子是夫妻唯一住房,我想问的是会不会被拍卖,只有购房合同,没有办理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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