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司指派送货,在送货途中发生车祸,负主要责任,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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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你的情况应该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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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是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在履行职务的工作过程中,所以发生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的。这和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不一样,上下班是不能本人负主要责任的,否则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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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具体伤残等级以鉴定为准,工伤申报时效为一年,从受伤之日起计算。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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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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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行为受伤属于工伤,你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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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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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算工伤,可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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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