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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目前遇到棘手问题,在现有公司工作12个年头,原在财务部门工作,但今年12月底合同到期,公司在没有和我商量也没有书面调动工作的情况下,让我直接到市场部工作,以至于我到今天也没有续签合同,但公司也一直正常交三金,请问如果现在离职,该如何处理,可以主张提出公司支付赔偿金要求吗?恳请万忙中给予帮助解答,谢谢

婚姻家庭
2016-03-11 22:49: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你的原先的合同里有没有约定岗位,如果约定了,单位就需要和你协商,需要你同意,如果单位一定要你调岗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离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单位证明你不能胜任你原先的工作,是可以进行调岗的,如果你不同意调岗,那就是你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有权利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具体看你是什么情况
  • 原劳动合同约定工种及工作部门的,可拒绝调动。
  • 自行离职无经济补偿金
  • 1.如果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可以拒绝。
    2.如果用人单位对调岗行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那么是可以调离岗位的。
  • 你现在已经在市场部的话不能主张了,因为超过一个月法院会认为你实际同意了,你唯一可以主张的是两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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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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