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益不好,想减员。三月一曰车间领导说叫我出来一直上长白班(我们是十二小时制的二班倒,由于离家,每月有二十来天在家休息,可以帮家中干点农活。虽然工资低,但也还划算。)每月只有三天休假,每天要把分的活干完才准下班。如果有事要请假,必须请半个月或一个月,天人或几天都不准。由于现在家中较忙,所以我当即就请了半个月的假。估计我三月和四月都得请假。请问:我可以以公司违反劳动法上班时间的规定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如果我三月和四月情两个整月的假,公司不给我买社保,或扣二月的工资来买,我可以以么司未购买保险为由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吗?我请假的这两个月有没有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