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单亲妈妈,和儿子一起生活,早些年和前夫在外边打工,离开了那个伤心地,户口至今还在前夫那里,但是没有地,现在年纪大了,没有工作,又没有地,老了生活没有保障,我找村干部想要回我的地,但是村干部说,换届了谁知道你地在那?谁能证明你有地?我说那户口还在你们那一直没动,当时会有档案的,但是村干部说现在找不到,没办法。。。,我身为农民没有宅基地,没土地,我该怎么办?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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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建议起诉,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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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当地土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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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的居民无权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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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洪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 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早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 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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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