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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早年去世,留有一间房院由我母亲住着,我母亲2013年去世,在去世的前几年,我母亲一直跟着我,由我负责照料生活起居和医疗药费,我母亲在去世前留有遗嘱,说明她和父亲的房子由我继承。我父母有三个子女,我上面有俩哥哥,我是女儿。因为我父亲生前给我舅舅【也就是我母亲的兄弟】,我大哥【我父亲的长子】等人留过话,说明属他名下的房产留给我母亲养老,有母亲处置。我舅舅,我大哥都写书面证明证明了此事。2013年我母亲去世后,我二哥强行拆母亲的房子,说母亲2009年已经把房子买给了他的儿子,并且出具了他儿子和母亲的房屋买卖协议,对于此协议,我大哥和我坚决持反对意见,因为我母亲一直神志清楚,卖房子是大事,一定会和我大哥商议此事,因为我大哥我二哥我母亲同住一个村子,距离很近,平时没有任何矛盾。况且房子卖了我母亲又没有居住的地方。2014年,我二哥的儿子把我大哥和我告上法院,起诉我们阻拦了他拆房子。我母亲遗嘱是2012年通过地方法律援助中心做的,在做遗嘱时我回村里找到村党支部书记和村长说明了此事,村长和书记出具了房屋属于我父亲和母亲的书面证明,法律援助中心出具了遗嘱合法有效的书面材料。但是遗嘱在时间上比2009年晚,于是我提请了鉴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上的真实性,2016年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不能确定落款日期为2009年“的鉴定意见书。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现在情况是,我二哥儿子的房屋买卖协议的证明人之一就是村党支部书记,但是此书记2012年也给我出具了房子在父母亲名下,并盖有村委会公章的书面证明。我想问:村支书的证明有效吗?哪一份证明有效?出庭证明人必须二个人以上吗?补充一下:我和我大哥不承认他们的房屋买卖协议成立。我在2014年,见过我二哥拿一份,我母亲和他自己2008年的房屋买卖协议【那时还不是他儿子和我母亲的协议】。可惜没留下证据。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恳请答复为盼,谢谢

交通事故
2016-03-09 15:16:1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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