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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结婚证,结婚三个月!男方没有性生活!结婚前男方没有告诉女方这一点!女方现在提出离婚!女方是否退彩礼!应退百分之多少?

其它综合
2016-03-22 15:16:1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 你好,一般酌情退还部分。
  • 彩礼可以酌情予以返还
  • 可以不予退还。
  • 协商退还。
    追问:彩礼三万八,结婚所有费用花了七万,但男方要求全部退还,
    解答:协商退还,不可能全退的。
    解答: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不可能全退的。
  • 协商,适当返还一部分。。。
  • 可以适当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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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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