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8日,美国总统签署了FY2010DHS拨款法案,允许合格的已故美国公民配偶取得绿卡,无论其婚姻持续长短。
美国公民配偶的死亡,不影响其外籍配偶作为直系亲属资格提出移民申请。但是,已故美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必须能够证明下面四个条件:
第一,他/她曾经是美国公民的合法配偶;
第二,他们的婚姻是真实的,且不只是为了获取移民利益而安排的;
第三,在美国公民配偶去世后他/她未曾再结婚;
第四,不存在不准许移民美国的限制条件。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外籍配偶的移民申请仍会得到批准。
具体还要看申请的进度,建议咨询移民律师寻求具体操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