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在大巴车后行驶,大巴车停车,我就超过去,路中间画的是虚线,属于正常超车吧!然后一男子从路边跑进来,碰坏到我的反光镜后摔倒手脚骨折,现在交警已经办我主责,他次责。我也认了。伤者现在已经出院。医疗费两万多。我想问一下,因为我只有强制保险;保险钱是给我,然后把整个费用按主次责任分吗?还是先把强保交出来后,再主次责任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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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由保险公司和双方协商的,一般是按照你要承担的部分且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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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直接由交强险出,不分责任分担。不足部分再由你们按照责任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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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责的你只赔70%,强险在医疗费这只赔1万,超过的部分你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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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